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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加大便民力度 彰显为民司法

时间:2013-10-31 15:52:4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徐明亮
导读: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加大便民力度,全方位彰显为民司法,努力增强司法的亲和力。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加大便民力度,全方位彰显为民司法,努力增强司法的亲和力。

  一、认真落实便民服务,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一是设立导诉台,随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诉讼指引,同时,还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首位接访人员,必须做好群众的诉讼指引、诉讼风险提示和财产保全提醒。二是在立案过程中,只要当事人有调解可能的,立案法官就主动打电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抓住调解良机,随时调解,随时化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立案阶段。同时,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机制,着力提升立案效率,及时为当事人减负,节约司法资源。三是设立导诉、保全、执行、咨询、收费等若干窗口,从诉讼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开庭排期等各个环节,均在立案大厅内依次公开完成,全面实行“一条龙”、“一站式”便民服务。

  二、高度重视“判后答疑”,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一是专设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处,精心挑选审判经验丰富、资深法官任专职信访员和判后答疑员,按照“判后答疑”和信访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到一访一案、一案一号、一号一卷、一卷一档,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即时答复、即时解决。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涉诉信访长效机制,以“预防为主、教育为辅、多方联动、事要解决”为目标,及时做好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改“上访”为“下访”,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有想法,前来信访的,积极采取预约接访、上门接访,与原审法官共同接访等措施,先由原审法官对信访内容作出说明,再由答疑法官、原审法官共同答疑,耐心释法,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杜绝矛盾激化,越级上访。

  三、“阳光审判”多措并举,服务群众更加贴近。一是实行上门服务、现场调解等便民措施,开通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巴扎天立案等制度,针对边远乡村以及行动不便、涉老案件的群众及时提供上门服务,减轻群众诉累。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搬至田间地头、农家小院进行开庭审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处理案件,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就地结案,让群众“看的清、听得明、说得真”,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针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等与群众生活悉悉相关的民生案件,以“法治六进”、“六五”普法、“送法下乡”等活动为契机,专门印制成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小册子,发放到群众当中,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截止目前,该院审结率达94.14%,同比2012年增长2.9%;调撤率93%,同比2012年增长3.1%,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同比2012年下降2.8%,连续3年未发生一起涉诉涉法信访案件,达到“零上访、零投诉、零控制”的“三清零”目标。(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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