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积极搭建“四个平台”,力促行政案件协调化解,最大限度消解官民矛盾,成效渐显。今年1-6月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0件,经过协调原告主动撤诉19件,撤诉率达63.3%。
搭建行政机关学法平台。永川法院主动与行政争议多发的行政机关沟通,及时通报最新行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有关争议的裁判精神;定期开展法律培训,组织行政人员旁听庭审,努力提升行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1-6月共开展法律培训10余次,邀请旁听庭审25人次,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有效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
构筑行政诉讼协调平台。永川法院对多发性以及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的行政案件,分管院领导、庭长、承办人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多渠道、多层次召开协调交流会,厘清涉及的争议焦点,提出矛盾解决方式,促成和解解决,实现案结事了。1-6月通过开展协调会促成和解撤诉13件,占撤诉案件的68%。
设置行政诉讼对话平台。由于行政案件审理中被诉行政机关多为代理人出庭,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话困难,永川法院为此大力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积极创造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平等对话的机会,从而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增加双方和解机率。1-6月共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余次,促成和解撤诉案件14件,占撤诉案件的74%。
完善司法建议反馈平台。永川法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庭长、法官组成的研讨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各类行政案件,查找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发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完善其制度上的不足,预防行政纠纷发生。同时安排专人对司法建议及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并将情况抄送区法制办备案。1-6月共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件,办理回复率达100%。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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