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布海丽齐古丽·乃比)新疆伽师县法院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把好案件质量关的一道重要防线,建立四项评查机制,促进案件质效不断提升。2020年度,伽师法院共评查了民事、刑事、执行3264件案件,下发反馈表400多次,发起案件评查通报10期,有效促进案件整体质效持续向好,反映案件质量的核心指标明显提升。
强化评查职责。将案件质量评查职能整合到审管办每一个干警,组建刑事、民事、人民法庭、执行等4个评查小组,对案件立案、结案、程序运行、实体处理进行全方位评查,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转型升级。
明确评查重点。建立以常规评查为主体,以交叉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为补充的评查机制。常规评查侧重于广泛覆盖,按每名法官全年不少于5件标准随机抽取进行评查,并尽量涵盖同一法官所办理的不同类型案件。交叉评查侧重解决繁简分流和随机分案背景下相关业务部门对同类型案件裁判尺度不一的问题。专项评查侧重于关键问题,针对审判管理、司法公开、裁判文书等共性问题适时开展。
优化评查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案件评查标准,明确评查依据、范围、标准、方法以及评查共性标准。根据业务类别,制定民事、刑事、执行三类案件办理标准化流程,从办案流程、重点环节、证据审查、实体处理、卷宗归档等5个方面进行精细化评查,实行交叉评查机制,审管办争取每月按每个员额法官1件的标准抽取案件交给庭长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常规评查中运用,以案件质量评查推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落实。
深化结果运用。针对评查发现的瑕疵问题,每周每个月定期发布《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督促办案人员及书记员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量;针对评查发现的案件实体处理共性问题,交由各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定期编发《督办函》,明确统一标准,为办案提供参考。2020年,下发反馈表400多次,发布《案件评查质量通报》10期。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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