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理论组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带领中层以上干警专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在原原本本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祝聪指出实施办法是我们多年反恐实践经验和新疆治疆方略的总结。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重要法治实践,也是进一步打击恐怖主义,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和科学探索,对于实现新疆、实现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祝聪要求刑事庭一要把学习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紧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二要把学习实施办法和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严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不断把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引向深入。三要把学习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一系列反恐维稳的指导思想和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各项去极端化工作。要结合实施办法编印应知应会,便于干警掌握学习,作为法院干警要把反恐维稳工作的新思路熟记于心。四要把学习实施办法与依法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相结合,用强大的法律武器武装头脑指导审判,确保所有严打案件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各党支部把实施办法作为必学内容,作为法院“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扩大教育面,做到干警人人皆知,切实能够落实到工作中。(通讯员 王伯明 吕学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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