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至31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绩效考核组对哈密市人民法院、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和伊吾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门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抽取评查执行案卷,对执行案件信息录入情况、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工作、档案资料以及报送执行工作信息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走访政工、纪检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对照通报和平时工作情况考核组对各基层进行了严格考核。
去年,哈密中院开始实行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一年两次专门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前后对比,三个基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抓管理、带队伍、提高执行案件质量方面都有明显进步,特别是各院党组都很重视执行工作,并在增加执行人员力量、装备财物保障方面支持力度很大,使得“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清理涉民生案件工作得到自治区高院的肯定和好评。通过专门考核,不仅对各基层院的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和指导,也加强了各基层院执行干警间的沟通和交流,对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统一认识,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为更好地开展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讯员 洪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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