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9:30至11:30(北京时间),和静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12名干警全员参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这次考试由最高院和高院全程视频监控,各级法院考场必须在具备远程视频条件的场所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前,考场监考人员在视频摄像头前将试卷密封条进行展示后开封,然后下发。考试期间,各级人民法院由政工和纪检部门负责并成立教务组,负责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组织、协调及监考工作。每个考场至少两名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立即封存,并由法院监考人员和教务组负责人在试卷袋上签名,于2015年12月19日寄出至高院法警总队警备科。高院法警总队警务科在政治部、纪检组的监督下统一阅卷,并对考试成绩进行登记,12月30日前完成汇总上报和反馈工作。(通讯员 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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