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法院诉前调解室遵循 “明”“和”“快”“了”(思路明确,和谐调处,快审快结,案结事了)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方法加强对各类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截至10月20日,该院调解室共调撤案件590件,其中调解结案369件,撤诉221件,当庭裁决率、调解率、法定期限内审结率、结案率、简易程序使用率均达到100%。
该院诉前调解室以案结事了为目标,采取即时调解、现场调解、巡回调解、电话调解、借助外力调解、冷却处理调解、温情感化调解等多种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不但处理了多起交通肇事案件、拖欠农民工劳务费案件、健康权、名誉权案件、婚姻家庭财产案件、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故意伤害刑事自诉案件,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化解了多起上访和集体诉讼纠纷案件。
调解中心注重工作实效,不就案办案,通过调解达到妥善处理诉讼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并且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成本,有效的提高了该院的效率指标。(通讯员 张庆元 王宇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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