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活动好!身为个体户每天守个店,感觉身心疲惫,今天参加县上举办的千人自行车徒步活动,顺便还参加了北山生态公园的‘蟠桃节’,好开心啊!”和静县个体工商户张文学激动地说。
2015年8月8日上午,新疆和静县组织法院、检察院、国税局等80多个单位,1000余名干部、职工、自由职业者举行自行车徒步活动。从县政府中心广场出发,行程约5公里到北山生态公园。参加活动的选手们有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满族、哈萨克族等10数个民族,有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也有自由职业者,大家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互帮互助,在健身活动中放飞心情,强身健体,结识朋友,增进友谊。
全民健身日是指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二条中规定的,应当在当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积极组织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向公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的活动日。具体时间为每年的8月8日,即是为了纪念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也是为了倡导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加体育健身运动。
2015年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收官之年,也是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第二年,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对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享受体育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讯员 任万民 党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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