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新疆和静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德海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
周德海副院长在学习座谈会中指出,自治区党委第八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专门研究依法治疆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作出安排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集中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我们党法治理论学习的最新成果,是当前形势下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意见,对于全面推进新疆深化改革和各项工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周德海副院长传达院党组要求时指出,全院干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作为当前学习的主要内容。一、要组织专题学习。采取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学习方式。二、学习要与审务实际相结合。时刻弘扬宪法精神,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审执工作中全面体现,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按照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务工作。三、加强政治学习,严把政治思想关,对“三股势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不正之风对自己的侵害。四、要以饱满的精神面貌、积极的实际行动维护依法治疆的工作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推进依法治疆,自觉把新疆工作、依法治疆放到党和国家大局中去思考、去推进。(通讯员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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