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攀言)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对党的建设工程的新设计、新谋划。同时,新一届中央集体也特别重视反腐败斗争,强调反腐败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腐败是大问题,是大病、重病、顽疾。只有大病大治、重病重医,用猛药祛顽疾,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才能不断增强党的生命力、战斗力。
我们看到,新一届中央集体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方面继续发力。然而,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一些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方面采取的有力举措认识不清,存在简单化片面性的认识倾向,简单地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就等同于反腐败,这样的观点是不成立的,是一个伪命题。
那么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必须要从学理上进一步厘清。笔者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龙头”,它是一种系统设计和规划,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对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新常态、作风建设新状态、廉洁从政新生态的系统总结。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继承和发展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内容,同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而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子系统,是一种包含关系,而不是等同关系,同时反腐败作为一种治理行为,既是国家治理行动、权益规制体系和价值型范过程,又是确保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和保证,它带有很强的系统性、协同性、广域性,给全社会带来全新的“同在感、现场感”,因此,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很直观地赋予全面从严治党的结果和过程,但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感受性不仅仅是反腐败现场感带来的全部,同时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反腐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反腐败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十八大之前的一段时期,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之所以彼伏此起,纠而复生,有相当一级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一些党组织没有切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党要管党”的原则,导致了思想上的麻痹懈怠。
因此,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历史性命题,如何破解这难关,首先要厘清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败的内在关联,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是管党治党的新要求,是一种具有自身规律和特征的新状态。同时还要认清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招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和有力推手,必须用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和震感感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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