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监督的实践使我们深深认识到,依法维护好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对未成年犯的一种特殊保护,还是我国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际人权斗争层面看,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历来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尤其是西方敌对人权势力惯于对我国人权事业“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的背景下,一旦发生侵犯未成年犯合法权益恶性事件,无异于授人以柄。因此,人民检察院派驻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要在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要针对未成年犯法律知识欠缺的特点,在维护好其知情权上着力
根据对某未成年犯管教所(月均押未成年犯800名左右)的跟踪调查,未成年犯中法盲以及近乎于法盲的约占4/5,他们被送交执行后,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对自己应知和应有的许多权利并不知晓。因此,维护好未成年犯的知情权,应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要让新入所的未成年犯做到“八知”。每当未成年犯入所,要及时、细致地逐一审查他们档案中的起诉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然后把审查情况向未成年犯进行集体或者个别告知。使其知道八个方面的情况:即:自己档案中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罪名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情节适用是否妥当,羁押时间折抵刑期计算是否有误,是否符合送交执行刑罚的法定条件,刑期起止计算时间,服刑期间依法享有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人民检察院派驻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的职责和任务,表达诉求的法定途径和形式、方法。
要让未成年犯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有比较全面的认知。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赋予未成年犯的权利摘录出来并制成“明白纸”,发给每一个未成年犯,使其能利用适宜的时机经常学习、翻看,便于他们对服刑期间法定权利的多样性有全面的认知和掌握。
要实施经常性的维权教育。通过专题性、随机性维权教育和解剖易发、常见的监管民警侵害犯人合法权益的案例等方法,用浅显直白的语言,一方面教育他们依法自我维权,敢对各种侵权现象说“不”;另一方面引导其正确认识犯罪就应当受刑罚处罚和依法服刑的必要性,在监管、教育和习艺改造中深刻反省自己的罪错,注意改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养成遵纪法律法规、所规所纪的良好习性。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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