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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村干部犯罪案件特点、原因及对策建议

时间:2014-12-05 16:26:1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田源 张新景
导读: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与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村干部犯罪案件也呈现增长趋势,暴露出基层组织在组织机制、管理制度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二、村干部犯罪案件多发原因

  一是综合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一些农村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不过硬,文化素质偏低,平时对国家政策法律学习不够,导致缺乏最起码的党性修养,人生观扭曲,心理容易失衡,且工作中我行我素、目无法纪;有的村干部甚至存在“土霸王”的不良习气,难以依法办事。判处的201名被告人中,小学文化的占70.6%

  二是基层组织涣散,疏于监督管理。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掌管集体组织的人、财、物等实权,容易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但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不健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甚至形同虚设,造成部分村干部利用制度漏洞攫取非法利益。少数乡镇政府片面强调农村稳定,对一些社会不法分子担任村干部持放任态度。

  三是经济待遇偏低,经济利益诱惑加大。村干部除了必要的工资以外,再无其他经济收入,加之工作压力较大,医疗保险、养老保障滞后,村干部后顾之忧难以消除。特别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高效推进,在其中隐藏的经济利益,给村干部违法犯罪形成极大诱惑。

  四是一些农村家族意识强烈,助长了歪风邪气。一些家族聚居特征较强的农村,村民在选举过程中“派系”明显,选出的村干部家族势力一般都较大,故而对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有的本族村民不愿管,而有的村民敢怒不敢言。

  三、预防村干部犯罪的建议

  一是把好村干部选任关。加强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建设,对村干部选拔渠道、选拔方式、后备干部选定、教育培养、补贴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不断规范完善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切实保障村民民主选举,杜绝贿选买官之风,克服“家族村官”现象发生,使那些有经济管理头脑、德才兼备的村民走上村干部岗位。

  二是增强村干部免疫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典型案例和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提升村干部的法治意识,避免村干部因不懂法而误入犯罪雷区。

  三是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将村干部的年收入与全村年收入挂钩,逐步改善和提高村干部待遇;可以考虑每年拿出一定指标从村干部中招录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大力推进村务民主和村务公开。健全保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机制,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对村民特别关注的收支往来要采用专项公开,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加大村干部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充分发挥司法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坚决依法惩处利用职权截留、挪用、侵占国家涉农财政补贴、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征地补偿资金和各项农业救济款物,侵占农村集体和个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加大村干部职务犯罪成本,警示那些行走在权力风险边缘的村干部。(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田源 张新景)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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