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黄河法治文化基地建设“理念、故事”之:用好旧的设施
在创建建设法制文化基地过程中,我们注重“用好旧的设施”。这个理念的实施,不仅节约建设资金,而且促使我们从旧设施的外观特点出发,展开联想,发掘其与法制精神、法制理念、法制意象之间天衣无缝的联系。
这个理念直接来源于朱自清散文名篇《荷塘月色》里的一句话“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这种“通感”的修辞方法——世上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有其神交,互相辉映,相互勾连的一面。
我们的法制文化基地里“旧设施”包括:蘑菇凉亭,鲤鱼雕塑两个。
蘑菇凉亭。从外观看,连接它的有路,建设它有基础,柱子如菌柄,菌盖如伞。这个形象的造型,和法制有啥联系呢?
经过联想和思考,我们在三根柱子上喷上了六句话:风雨法为伞,畅行法为道,大厦法为基,擎天法为柱,是非法为裁,正邪法为判。
一个亭子,通过联想与法制文化结缘,从形象到抽象展示法的魅力,让人浮想联翩,亲近法律。
鲤鱼雕塑。那鲤鱼欢快、自由的形象,让我们想到鱼是在水里,那是多么畅快。我们油然想到毛主席那著名的
词句“万类霜天就自由”,这就是“道法自然”形象展示啊。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雄鹰的自由自在,在蓝天,在水里,就难以存活;鱼在水里,才是最好的归宿,在陆地就死路一条。那么,我们人呢?是不是该“道法自然”,给自己一点启发呢?那是必然的。于是,我们就将下面几句话醒目地展现在“鲤鱼雕塑”旁边:
1、尊法—万类霜天竞自由;守法—从心所欲不逾矩。
2、法制精神内化于心,(法制)能力外化于行,有法可依,遵纪守法,才能如鱼得水!
3、行走人间沼泽,只有循法而前,才会千里无忧;夜行人生险径,唯有依法探路,才得明灯当头。
这样,对旧的设施的利用,不仅使它与法制文化基地建设融为有机的一体,而且在人们对照形象与文字的提醒中进行玩味,有恍然开悟的感觉。(何跃文) 责任编辑:孟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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