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落马”的官员履新没多久就被纪委请去“喝茶”,究其原因是“出事”干部在原来岗位上“病灶”未“治愈”。“人都‘病’了,为啥会被提拔?”,这样的发问,没少听闻。带病提拔,已成顽症。
“带病提拔”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屡遭社会诟病的一个突出问题,这样的“病人”多了,不仅会透支选人用人的公信力,而且会更会败坏党风政风。诚然,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的原因比较复杂,所谓“冰冻三日,非一日之寒”,要想完全杜绝,绝非一蹴而就。但有病就须治,正所谓“上医治未病”,如何防止带病提拔,严把 “三关”是当务之急。
严把动议提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在动议环节,一是强化动议提名“核职数、看结构、广比选、审表现、查廉政”五个核心要件。二是规范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动议前把关事项。对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越级提拔干部、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在作出动议决定前须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严把选人用人的第一关,扣好“第一颗扣子”,把“病人”挡在提名名单之外,减少“治病”的困扰。
严把考察考核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在考察环节,一是规范考察对象确定。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按程序确定考察对象。二是增加任前考察深度。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档案审核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进行规范;核查干部档案时,重点看“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真实准确;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看填报是否如实,财产与收入是否相符。对问题干部和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坚决不用,对存在争议干部坚决“放下”。不搞“突击式”、“验证式”考察,要对干部做个全方位的“体检”,把问题实事求是地查出来。
严把程序步骤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程序。对需要征求上级有关部门意见的,要严格征求意见,不擅自作主,该按规矩办的绝不能搞例外,防止关键程序随意变通、甚至程序空转,造成问题干部“一路绿灯”、扶摇直上。二是建立健全倒查机制。对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检查,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对违规违纪行为从严问责,扫除选人用人空中“雾霾”,为净化用人风气释放出正能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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