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二十多年来,国家为扶贫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采取了许多的办法和措施。实践证明,扶贫工作本身也要与时俱进。尤其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也要用改革的办法抓扶贫,完善扶贫机制、创新扶贫思路,钱才能用到刀刃上。(广西新闻网)
2013年末,审计署的一则公告在扶贫领域炸开了锅,指向的正是近年来屡被垢病的部分地区挪用和截取扶贫资金问题。 公告公布了对部分地区2010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涉及广西、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6省区的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审计结果显示,这些县普遍存在着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有的甚至将扶贫资金用于请客送礼及搞形象工程。
“过去30年,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但农村扶贫战略基本框架没有发生变化。事实上,延续30多年的农村开发式扶贫已经不能适应农村迅速转型的需要,应该考虑调整扶贫战略。”
如果对我国减贫速度和扶贫开发效果进行梳理,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凡是减贫速度快、扶贫成效高的时期,都与当时农村改革开放进程相同步。如1978年到1985年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1.25亿,2003年后减贫效果再提升,贫困人口之所以能大幅度减少,这些举世瞩目的成效取得,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免征农业税、粮食生产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密切相关。
运用市场机制的杠杆撬动扶贫开发,使扶贫资金这一资源得到更为合理的有效配置,通过利用公益性小额扶贫信贷、贴息扶贫信贷等融资方式,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金融机构等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做法,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同时,进一步深化扶贫体制和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确保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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