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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用地变身商业楼谁之责

时间:2013-05-15 17:58:23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佚名
导读:明明是小学用地,却成了商业楼,不仅与教育无关,反而让开发商赚得盆满钵满。此情此景,当然很难让为学校操劳多年的老校长看得下去。

  福田景鹏综合楼,原本是用来建功能室、教师办公室和宿舍。现在,这栋楼仅有部分教工宿舍,大部分成为私人老板的商铺和房产,被出租与转卖。景鹏小学原校长张秋玲近日公开举报福田区教育局原局长黄华东,在运作此块地时,与开发商存在利益输送。据悉,张秋玲近日已向福田区教育局举报此事。昨日,该局相关负责人则未正面回应此事。(《南方都市报》5月14日)

  明明是小学用地,却成了商业楼,不仅与教育无关,反而让开发商赚得盆满钵满。此情此景,当然很难让为学校操劳多年的老校长看得下去。不过,入不得老校长的眼,是不是就一定不合理,的确也不能仓促定论。毕竟,老校长退下来也有十多年之久,这世界变化快,这么多年不在其位,学校的变化让老校长也看不明白,要说也并不意外。

  而按照被举报的原教育局副局长的解释,对于与开发商合作建房,并将房子用途进行改变的事宜,要把事情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来看,当时合作建房是大量存在的。不仅如此,小学用地建成商业楼一事,并非其拍板,其亦不知具体运作过程,而是基建科在处理,他只是作为局领导签署了一些文件。看来,平白无故被老校长举报,原局长的确是相当冤枉。

  平心而论,回到当时的历史背景,既然是合作建房,当然需要合作共赢,作为参与方的开发商,自然没有让人家空手而归。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学用地的合作建房,让开发商适当获利,或者以部分建成的房子出让给开发商以作为利益补偿,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的确有其合理性。但问题在于,名义上是教学综合楼,但当建起来的楼,却没有任何校方的办公设施。除了发现下面三层变身商铺外,其他四层的单身公寓,虽然有一部分为老师宿舍,部分甚至已经被转卖。不仅如此,这栋楼自建成之日起,就从未被用做教学。明明是学校用地参与合作建房,何以“地主”最终却被排斥在建好的楼之外,利益却完全被开发商占尽。如此所谓的合作建房,显然并不符合常识。那么,将学校教学利益拱手相让,如此“自摆乌龙”的合作方案究竟由谁作出?又是如何敲定?自然值得追问。

  不过,对于小学用地建成商业楼的决策,副局长回应称并非个人拍板决定,而是基建科处理,其只是作为局领导签署了一些文件。乍一看来,既然是集体的智慧,似乎怪不到某个具体的人头上,只是作为领导签了个字,似乎也没理由承担决策责任。只不过,照此逻辑,任何的决策责任,恐怕都将找不到责任人,而领导的那支签字笔,也可以随意大手一挥,却无需担当任何的责任?真若如此的话,要领导又有何用呢?而现实中,如此牵涉重大利益的决策,即便领导并未参与其中,也绝无免责之理,更何况,最终受益的开发商,竟然还成了领导的爱人。如此奇缘,究竟是谁牵的红线,倒是更令人生疑。

  一言以蔽之,“小学用地建成商业楼”,这一“乌龙”决策,究竟是如何作出?又是谁的决定?该由谁来担责?显然不能以集体智慧为由而免责,至于其背后的利益究竟输送到了何方,也更需公之于众。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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