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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减刑案首次引入“证明制度”

时间:2015-08-25 11:54:13  来源:网易  作者:
导读:昨天,河南省高院减刑假释庭在新乡中院庭审两起无期罪犯提请减刑案,首次引入“证明制度”,两名狱警分别出庭作证接受检察机关和法庭的“拷问”。

  同样,在陈飞的减刑案中,他的狱警张警官也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庭的讯问。

  接受讯问中,张警官科学地评价了陈飞在监狱中的整体表现,说到同监狱的一个犯人感冒,“他主动帮对方打饭并送饭到床前,还帮对方洗衣服”。也如实告知,陈飞在本次提请减刑的考核期内共扣过5次分,原因是开始从事缝纫技术不熟练,次品率过高,被罚分4次。还有1次,是在行进时队列中说话被罚分。

  首次

  引入“减刑证明制度”,就是让证据“说话”

  该案审判长省高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张云龙说,过去,法院对于减刑假释材料,多采取书面审理方式,最后做出判决裁定,也不需要罪犯或证人出庭。

  这次庭审首次引入了“减刑证明制度”,“还要当庭出示一系列证据予以证明,这些证据既包括罪犯在狱中获得多少考核得分和表扬奖励,还包括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等与以往不同的证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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