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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洪关乡“四个三”工作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时间:2015-08-07 15:29:5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龚庆波 黄明彦
导读:近年来,贵州省遵义县洪关苗族乡采取“四个三”工作法,优先满足工作经费,充实工作人员,始终把信访维稳摆在各项工作之首,实现了“零到省进京、无缠访闹访”目标。

  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坚持矛盾纠纷每月排查,差一次扣1分;排查不到位,发现1起扣1分;一般矛盾纠纷超过3日未开始调查处理的,推迟1天扣1分;因工作拖延造成“民转刑”案件的,从严追究责任。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一起群体性到乡上访扣1分,到县上访扣2分,到省上访扣3分,到京上访扣4分;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未经村级调解就到乡级以上部门要求处理的,发生一起扣2分;因调解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调解意见显失公正而造成当事人上访或要求上级有关部门重新处理的,发生一起扣1分;对发生的矛盾纠纷直接告知当事人找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发生一起扣3分。

  三年来由于落实“三项制度”,实现了“到省进京零上访、没有缠访闹访”目标。

  建好“三本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领导包村干部包组台账

  建立党政领导分管工作情况、联系村的情况、干部包组及村民组长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台账,确保最先掌握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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