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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洪关乡“四个三”工作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时间:2015-08-07 15:29:5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龚庆波 黄明彦
导读:近年来,贵州省遵义县洪关苗族乡采取“四个三”工作法,优先满足工作经费,充实工作人员,始终把信访维稳摆在各项工作之首,实现了“零到省进京、无缠访闹访”目标。

  理清工作思路线

  调解矛盾纠纷,应当仔细掌握矛盾诱因,理清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充分估计可能引发的后果,做到预警在先,防患未然。

  理清法律关系线

  熟练准确掌握解决矛盾所需要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无论何时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落实“三项制度”,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

  该乡对各村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实行“扣分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了三项制度,确保矛盾不上交。

  建立奖励激励制度

  该乡制定了《矛盾纠纷化解奖励激励制度》,对调解成功1年以下、1-3年、3年以上的的矛盾纠纷按照每起100元、200元、5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口头调解成功1起奖励30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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