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深入“五进两服务”活动以来,山东省夏津检察院以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为己任,敢于超越传统的工作空间,走向社会、走进校园,自揽责任、自我加压,深入搞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着力构筑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网络,收到了良好效果。
以学校为阵地,联手构筑预防犯罪“防火墙”。该院针对未成年人自主意识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高,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等现象,与教育局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校管理优势,选派2名优秀检察官深入基层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深入到县辖区中小学校走访座谈、沟通情况、分析苗头、共商防范之策、开展法制宣传。印发致学生、家长、老师的三封信10余万份,提醒广泛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德州电视台、夏津电视台对该院的做法进行了报道。印制《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材料》10000余份,制作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光盘200余套,全部免费发放到全县各中小学。今年以来,共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10余条,上法制课5场,受教育学生达3000余人(次)。建议多所学校建设了法制教育长廊,使在校学生眼前常见法规,心中常伴法行,有效提升了在校学生法制意识法制意识,校园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
以社会法制宣传为依托,常敲普法教育“警世钟”。该院坚持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来说,防范重于打击,并且必须防范在先。今年以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对最近五年内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调查研究,发现调研,发现该县涉案未成年人多集中在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上,针对这一特点,该院联合共青团组建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团,深入基层社区、企业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上法制课、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印发法制宣传材料,以案说法,教育广大青少年拒绝不良社会行为,杜绝犯罪。与团委联合组织各乡镇、企业、学校团委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并在县电视台现场直播知识竞赛决赛,形成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化氛围。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多,管教不到位,以及许多家长过于溺爱孩子,对于孩子的不良行为不加关注、不予纠正,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重视程度不高的情况,通过向未成年人家长发送宣传材料,提请家长正确对待孩子教育问题,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以庭审观摩为载体,建立现身说法“新课堂”。把庭审现场“搬”到校园,开设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当法官、公诉人;组织庭审观摩,以案释法,让青少年实地感受法律的尊严。比如,今年1月份,该院选取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件,由学生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组织公检法、教育局负责人、各乡镇教委主任、夏津县第六中学的300余名学生现场观摩庭审现场,并在庭后向孩子们发放了宣传材料,组织了座谈会,让学生畅谈观后感,使广大学生受到一次非常生动的法制教育,该院将模拟法庭现场进行全程录像,并制作了200余份光盘下发到全县各中小学,使模拟法庭效果最大化。
以新网微博、QQ群为渠道,实现青少年法律咨询“零障碍”。通过走访,该院了解到目前很多未成年人心理存在困惑,但是不愿意和老师、家长沟通,而是选择通过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来化解矛盾,而网络传播的信息往往比较复杂混乱,导致一些孩子容易接触到不良信息,产生误导。该院在新浪开通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官方微博,建立了“大手牵小手、检察官伴你成长”QQ群,并通过电视台将微博地址和qq号予以通告,与孩子们相约四点半,帮助青少年答疑解惑。目前,该院新让微博发布微博信息、检察官提示40余条,QQ群有20余名网友关注。今年3月份,一个名为“安琪天使”的孩子在线与检察官聊天时称自己讨厌上学。值守检察官意识到孩子的内心困惑相当严重,在与她深入交谈中了解到,她因为在学校与同学有矛盾,同学多次找她的茬,让她不敢上学,加上学习压力大,对学习产生了厌倦。检察官耐心地予以开导,告诉她不要因为一点困难就厌学,学习的机会相当珍贵,学好知识自己的一生影响很大。与同学的矛盾,可以通过向老师、家长求助,争取把矛盾和平解决。几天后,“安琪天使”回复说问题已经解决,自己又恢复了上学的勇气,并对检察官表示了感谢。目前,该院通过QQ群给同学们讲解法律法规,帮助青少年化解内心矛盾30余人次,实现了青少年法律、心理咨询畅通无阻。(刘奎芬 张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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