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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中8项约定变霸王条款

时间:2013-11-27 11:09:03  来源:新京报   作者:卢漫
导读:近日,北京首个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针对快递领域的格式条款进行评审时,认定条款中有8项格式条款为霸王条款。

    专家评审意见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该法同时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合理的间接损失,快递公司仍然需要做出赔偿;同时,物品的价值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而并非依本身物理性质计算。

  2货物发票及时主动出具

  格式条款

  有发票需求的散单客户,请在付款后1个月内持运单原件向本公司索取发票。

  专家评审意见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应当及时、主动向客户出具发票,如果不能及时提供,应当对客户因为取发票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3无法投递不可自行处理

  格式条款

  1、非承运人原因无法投递的交寄物,承运人予以返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寄件人承担,但不易保存的物品,承运人有权不予返还,并可随时处置。

  2、无法投递和返还的交寄物,自收寄交寄物之日起60天后,承运人可自行处理。

  专家评审意见

  对于无法投递的物品,能够退还寄件人的,都应当返还给寄件人,因为物品的所有权是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的。因此,承运人无权随时处置客户的物品,也无权享有一个60天后自行处理的权利,而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相应的物品,比如说可以依法提存。同时,快递公司所称的“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来掌握。

  4投递延误不依节日免责

  格式条款

  1、延误赔偿(指超过双方约定服务时限),由于承运人原因延误每满一个工作日给寄件人减免本票运费10%,因延误,承运人减免总额最高不超过本票运费的40%。

  2、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专家评审意见

  快递行业的业内标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GB/T27917》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省内异地和省外快件为7个日历天。按照《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因此,如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承运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寄件人在办理托运时与承运人就此进行过约定,应按照双方约定处理。对于节假日造成的延误,应当看具体是谁的原因造成延误,再确定快递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记者 卢漫)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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