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消防安全 > 消防与法

山东寿光洛城派出所“四个开展”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时间:2014-12-13 14:12:5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杨玲
导读: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近期,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洛城派出所通过抓实“四个开展”,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近期,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洛城派出所通过抓实“四个开展”,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宣传工作。

  开展社区宣传。紧密结合“创满意”活动,组织各警务室社区民警深入一线,坚持消防宣传、安全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召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座谈会、举办消防安全讲座等形式,面对面地与社区单位、场所负责人和广大群众开展消防安全“零距离”宣传,同时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送上门,确保各社区群众能够最大限度的接受消防知识和掌握消防技能。

  开展校园宣传。在前期抓好与校方开展协作、火患排查、消防宣传等层面的基础上,针对学校师生消防知识掌握不全,自防自救能力不强等特点,一方面组织民警给在校师生讲解消防常识,实地操作消防器材;另一方面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将防火常识引入到学校法制教育课堂。同时,与师生开展现场互动,进行有针对性地交流,让师生切实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全面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开展企业宣传。由教导员主抓,组织警力与企业联合,采用消防知识宣传和现场实际操作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员工进行重点消防知识培训,并现场介绍火灾基本常识、火灾前期处置和疏散逃生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对火灾的认识,增强自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同时,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及新上岗的员工定期上门授课,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从而使防火常识在辖区企业深入人心。

  开展农村宣传。为加强农村广大群众的防火自救能力,该所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农村“两委”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喇叭、消防安全标语口号等宣传方式,集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另一方面组织包片社区民警深入农村,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消防安全宣传图画等,切实转变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观念,增强农村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通讯员 杨玲)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