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坚守法治底线,彰显司法公正在法治社会的建设征程中,司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云南滇池学院虚开发票案时,秉持严谨态度、专业素养和坚定原则,精准把握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充分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法治精神,为社会各界树立了良好榜样,赢得了广泛赞誉。 案件简述
2025年2月20日,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羁押37天的滇池学院原实际控制人李洪涛被取保候审。此案源于滇池学院新老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李洪涛原为滇池学院实际控制人,2018年8月,李学春控制的民生职业教育有限公司收购励德国际教育集团51%的股权,成为滇池学院的新实际控制人。此后,双方因股权交易及后续问题产生纷争,矛盾不断升级。2023年初,李学春以虚开发票罪等罪名对李洪涛进行刑事举报,昆明市公安局滇池旅游度假区分局对虚开发票罪立案侦查。在案件侦查近两年未有实质性进展时,李洪涛于2025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李洪涛的辩护律师认为其不构成虚开发票罪,并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建议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期限的最后一天,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坚守法治底线,彰显司法公正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此案中,坚守法治底线,充分彰显了司法公正。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以及来自各方的压力,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对案件展开全面、深入且细致的审查工作。在审查期间,检察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事实进行仔细甄别,确保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审查批准逮捕的关键环节,检察院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细致地评估。经过严谨的审查和深入的分析,检察院认定李洪涛不构成虚开发票罪,果断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检察院对法律的尊重和对事实的负责,更彰显了司法机关在面对压力时坚守法治底线的坚定决心,有力地捍卫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树立了典范。
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依法办案的过程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检察院深入考量案件对社会的潜在影响,精准预判并有效避免了因不当处理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
京ICP备10039517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 切换到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