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父债子不一定要还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雯琳)如果孩子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对父亲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即使孩子继承父亲的遗产,也可以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亲的债务,如果还有剩余没还完的债务,可以不还。 以案释法:2016年,常某某向原告赊购化肥、农药共计29万余元,并出具欠条一张。2021年,常某某死亡后,常某某妻子、三子女出具《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均放弃对常某某遗产的继承权。常某某及其妻子共同拥有住房一套,且常某某妻子在放弃对常某某遗产的继承权后,仍占有房产。故原告将常某某妻子及三子女四人告上法庭,诉请支付欠款。本案中,常某某三子女作为常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已出具书面声明,明确表示放弃对常某某遗产的继承权,依据上述规定,常某某三子女对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某小区住房产权人为常某某及其妻子,常某某妻子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但仍占有房产。不论其是否放弃继承,是最适格的遗产代管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并由其在管理使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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