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设用地未批先建、批而未供、供而不用等问题,宁夏将大力整治违规用地行为,其中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超两年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记者18日从自治区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宁夏各地目前均不同程度存在已供地的建设项目,超过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已动工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投资不足总投资的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等问题。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介绍,对此,宁夏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查和处置力度。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1年以上2年以下的土地,将按规定收缴土地闲置费,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因政府原因闲置的,将尽快解决遗留问题,采取分类处置措施。
同时,宁夏还将对催缴后仍然严重拖欠或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公开曝光;对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将其纳入“黑名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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