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尚有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亟待治理。记者昨天从省法制办获悉,山东水土保持条例公开征民意,根据草案规定,山东省将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治理。
1992年《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颁布实施以来,山东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35万平方公里减至2.7万平方公里,但面积仍相当于5个济南市大小。
根据山东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山东省将组织开展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各地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并对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依法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生产建设行为的区域。
您可登录山东省政府法 制 网(网 址:www.sd-law.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山东省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dfzbyc@163.com">sdfzbyc@163.com,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记者 杨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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