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安徽省亳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目前亳州市正在对全市2006年以来申报实施的国家、省、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开展集中自查整改活动,进一步规范项目的工作制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挤占、挪用资金和侵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中央和省为改善民生、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每年都批准亳州市实施了大量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项目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项目建设。此次我市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就是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让这些惠民项目切实为我市的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城镇发展用地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此次自查整改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4个月,分为准备、自查、整改、验收四个阶段,重点检查土地整治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已实施项目外业工程是否全部竣工,内业资料是否齐全合规,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系统内工作人员在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根据要求,各县区国土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整改结束后由市国土局进行验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纠正,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纪违规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张启业 朱明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