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明确今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土地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重点强化对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责任追究力度。
《通知》指出,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存在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及时或所辖行政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较严重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情形时,可商请监察机关启动警示约谈。同时,监察机关与国土资源部门可共同选取重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督导案件查处工作;对督导意见不落实、查处不到位的,可由两部门联合立案,从严查处,确保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理为保护耕地和治理违法用地第一责任人,引导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区县、乡镇政府主动作为,成为现阶段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新方向。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机关联手,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措施,共同打击土地违法违纪行为,重点强化对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约束和责任追究力度,将成为治理违法用地的又一重要手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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