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均耕地最少省份之一的福建大力推行土地整理、旧村垦复等土地整治措施,对耕地实行积极性保护。目前,这个省已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今年预计完成土地整理48万亩、旧村复垦1.5万亩。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面对既要保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又要严格保护耕地资源的两难局面与双重压力,福建积极做好开源节流工作。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2006至2011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总建设规模达346.3万亩,总投资92亿元,新增耕地面积114.5万亩。 近年来,福建着力建立健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探索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有效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厦门市出台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意见》,明确规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存储、调度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用土单位向有关管理单位申请有偿使用。永安市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农村土地整理相结合,较好地提高了新开发耕地质量。 多年来,福建把土地整理作为保护耕地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通过对零散田块的归并整理和项目区内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通过田间道路、水利工程建设,使路渠成网、排灌畅通,耕作条件得到改善,小型农业机械耕作的比例大幅增加,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经调查测算,土地整理可降低生产成本20%,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洪能挡,废弃建设用地得到重新利用,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2002年至2011年,全省完成土地整理320多万亩,总投资70多亿元。 福建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有效整合部门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2008年至2010年3年间,在保持原有土地整理任务不变的基础上,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农发办、烟草局等整合28亿元资金,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完成了新增9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福建不断探索耕地开源节流新路。2010年起,福建在6个县市的42个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试点,要求经营性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旧村复垦增加耕地实现占补平衡,既加大旧村土地复垦力度,又实质上将土地出让部分收入反哺农村和农业,至今年9月中旬,全省开展旧村复垦项目796个,总规模4.8万亩,预计新增耕地约4.1万亩。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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