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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1月15日起施行

时间:2012-10-23 11:22:00  来源:江西新闻网  作者:全来龙
导读: 记者22日获悉,南昌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11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土地储备的管理体制及程序、储备土地的整理利用与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记者22日获悉,南昌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11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土地储备的管理体制及程序、储备土地的整理利用与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据悉,土地储备,是指政府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根据该《办法》,经批准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作为实施土地储备的依据,不得擅自调整;未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土地,不得进行储备。在纳入储备的土地上,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要依法处罚,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处罚。(记者 全来龙)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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