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昌市局在土地管理利用中不断完善机制体制,通过挖潜增效,不断提升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 一、建设土地利用绩效考核新机制。继耕地保护目标之后,该局将土地利用绩效考核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明确土地利用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内容,变单一的总量指标考核为单位面积地耗指标和单位面积产出指标考核,逐步建立符合宜昌实际的土地利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通过量化指标落实奖惩考核,全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 二、建立工业用地评估与审查机制。该局针对土地粗放利用主要集中在工业用地的情况,建议市政府组建专门的工业用地评估审查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主任,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参加。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拟供地项目的类型、位置、规模、用地标准、出让价格等重大问题,管住新增工业项目入口关,变被动供地为主动选项目,防止新上项目浪费、闲置土地资源。 三、实行工业用地预出让制度。在工业用地评估审查委员会的框架内,对拟新建的工业项目实行预出让登记,由项目业主先行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预出让登记,并缴纳相应预出让保证金,经市工业用地评估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再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用地报批手续,以确保新上项目落得住,防止因批而不供、供而不用等现象造成新的土地闲置。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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