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土地资源紧缺之困的深圳,闲置土地量却全省居首。9日有媒体报道称,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布的《全省闲置土地情况表》,深圳闲置土地无论宗数还是面积,都名列全省第一。9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将于近期以2013年市政府1号文件配套文件,予以印发实施《深圳市关于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闲置土地宗数面积全省第一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数据显示,深圳闲置土地152宗,占全省的45%,是广州的7倍多。同样,深圳闲置土地面积421.38公顷,也远远超过广州等其他城市,占全省逾三成。究其深圳土地闲置原因,分政府和企业两种,其中,政府原因占一半多,为84宗220.61公顷。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此前接受该媒体采访时表示,深圳土地闲置的原因较为复杂,除企业自身原因资金紧缺、债务纠纷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外,政府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具体来说,有四大因素: 首先是土地“毛地”出让,周边市政配套设施滞后影响。深圳规划国土委认为,深圳土地资源紧缺,土地使用权均是按现状出让,部分土地在出让时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这一现象在原特区外和部分填海区表现较为明显。 同时,还存在规划编制和规划调整的影响。深圳城市化进程较快,但部分地区的规划编制工作滞后,部分地区因城市发展转型需要对已出让用地的规划功能进行调整,对片区内的土地开发建设产生了较大影响。 闲置土地受影响较大的还有征转地补偿关系。深圳早期协议出让的用地中,部分用地的补偿关系是由土地使用权人与原农村集体之间自行理清,该部分土地在签订合同后因原签订的补偿协议纠纷也影响了土地的开发。 此外,深圳大规模的地铁和市政道路建设等因素也对土地开发建设产生了较大影响。 细化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 9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为做好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的衔接工作,结合深圳实际,深圳市组织起草了《实施意见》,并将于近期以2013年市政府1号文件配套文件予以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改变以往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批次报市政府审批的模式,除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须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外,其余情形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处置决定报市政府备案。该规定将进一步提高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效率,有利于建立闲置土地常态化处置机制。其次,《实施意见》细化了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处置方式。在国土资源部53号令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实际,对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明确各种处置方案的适用范围,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实施意见》还增强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可操作性。结合深圳实际,进一步细化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范围和程序,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的追缴、协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等进行了补充规定。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强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建立覆盖批、供、用、查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国土资源部53号令和《实施意见》为抓手,2013年深圳市将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闲置土地处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一方面,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督促用地单位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符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件的,将坚决依法收回。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土地开发利用的各类规范,预防和减少土地闲置的发生。通过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研究土地置换和土地用途变更、规划条件变更等工作规则,探索建立闲置土地预警机制和开竣工预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避免因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行为影响已出让土地的开发建设。(记者 何可人)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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