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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市将征收一批土地用作道路工程项目用地。
一是福光路项目用地,该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384公顷,涉及晋安鼓山镇鼓二村、红光村、湖塘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二是滨河路项目用地,该项目征收(使用)土地0.0894公顷,涉及晋安鼓山镇埠兴村、樟林村和晋安区境内国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据了解,上述征收(使用)土地,经实施补偿安置后,以划拨方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