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平,有力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扎实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设置了14个生态保护区,总面积为188.89万亩。编制完成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全市确定了各类开采规划区141处,其中重点开采区23个、限制开采区12个、禁止开采区106个。 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落实“大家管”的责任体系,建设数字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着力构建发现、报告、制止、查处、问责“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得到及时查处、有效遏制。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率先开展矿产资源卫星遥感监测,率先安装应用228套矿山开发远程监控系统,乱采滥挖、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增量土地利用率,从用地计划、预审和供地三个环节严格把关,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指标项目坚决拒之门外;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对闲置浪费及不按合同用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严格依法处置。深入推进存量土地挖潜,总结推广以腾、节、增、换、挖、拓、收、扩为主要方式的“节地八法”,2010年来盘活存量土地5.85万亩。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矿山数量较2005年压减53.83%,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4%,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发程度明显提高。 加强国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近年来实施各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732个,搬迁整治旧村454个,完成总规模31.2万亩的6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推进矿山环境生态修复,每年安排市级矿山环境治理资金1500万元,先后实施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36个,申报建设了7个国家、省级矿山地质公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能力得到加强。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制定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在全省率先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节约集约用地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关于加快矿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积极打造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孙连彬)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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