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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司法局“三加强”护航农村土地流转

时间:2013-02-27 16:11:00  来源:齐鲁法制网  作者:常文康
导读: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增多,为结合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趋势,邹城市司法局石墙司法所针对村民对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不熟悉、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合同不健全等情况,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增多,为结合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趋势,邹城市司法局石墙司法所针对村民对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不熟悉、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合同不健全等情况,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三项措施护航农村土地流转。

  加强土地流转中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法律意识。石墙司法所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业承包合同法》、《林业法》、《物权法》、《宪法》等农村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对集体土地方面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懂得土地依法流转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期对村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培训,通过提升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使他们精通集体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及流转合同的必备要件,减少因程序不合法或合同不完善而引发的土地流转纠纷,引导农民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土地流转。

  加强土地流转中的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将土地流转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民间纠纷集中排查治理的重点,早预防,早发现。对已经发生的纠纷,及时主动调处,避免事态的扩大和矛盾的激化。同时,坚持跟踪回访制度,对土地流转协议双方履行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双方履行协议;对双方履行协议中有争议的,及时协调,对协议进行补充完善,从源头杜绝土地流转纠纷上交。

  加强土地流转中的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石墙司法所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介入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工作的全过程, 认真指导和帮助承包户起草、审查、修改和订立土地流转合同。对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及时赶到现场,提供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咨询服务。对需公证的协议,帮助联系公证机构及时办理,尽快出具公证书。对于急需法律帮助而又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常文康)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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