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近日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对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不改变用途且符合规划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河北省政府提出,要积极推进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需异地安置的搬迁工业企业,可采取协议方式提供新的安置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出让价收取土地出让金。企业原用地由政府收回后,土地收益可根据企业需求用于搬迁改造。 同时,还明确将“十百千工程”(即壮大十大工业基地、扶持百家优势企业、培育千项名牌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项目用地快速审批通道,项目用地可单独组卷报批,对报批资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投资强度大、经济效益好、容积率高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解决用地指标。(许光辉 叶瑞良)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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