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安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土地调控政策,按照“积极服务、供地规范、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解难题、保发展,着力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一是实行计划管理,做到按计划供应土地。每年年初,都按要求编制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经政府审查同意后在各级媒体进行公布,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供地。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用地预审。严格审查项目的各项控制指标,工业、公用设施和公共建设等项目建设必须满足行业的相关指标规定。对于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新建项目、低产出项目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用地预审,不供应土地;对列入《限制供地的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未经审核批准和超过限制目录规定的一律不安排供应土地。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所有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 四是严格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在土地出让金收支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 五是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2012年,全市5个区市县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规定的等别和价格标准,严格执行了工业用地投资强度等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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