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山东省车用成品油升级的通告》。山东省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成品油升级至2018年1月1日全省加油站全面供应国V标准汽油、柴油。
垦利县经信局高度重视,先后到垦利县各个加油站发放《通告》,通过媒体向车用成品油生产单位,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和社会公众,宣传使用高标油的意义、升级的时间和范围、以及有关的政策和监管要求,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更清新的空气。(通讯员 袁彦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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