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部分城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山西省对现有用气价格分类进行了简化,将现行城市燃气价格分类由居民、公共福利、工业和经营四类用户价格简化为居民、工业和其它三类。本次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范围为省内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调价涉及太原、大同、朔州、忻州、晋中等多个城市,调整后价格已开始执行。增量气价格统一调整为3.8元/立方米,其它用气价格为3.6元/立方米。《通知》中指出,居民用气价格此次不作调整。
物价部门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省内天然气市场价格稳定。(见习记者 王慧卓)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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