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事件中,光大证券自营盘234亿元报单,72亿元成交到底是如何达成的?除了光大自身的风控失灵外,交易所是否应承担监管之责?
“这次虽然是光大证券自己的风控体系出了问题,但交易结算也有可以改善的空间。今后如果再发生这种大的异动时,交易所该如何管理,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市场人士表示。
不过,接近交易所的人士也表示,除现行的备付金制度对会员机构进行约束,交易所还有实时的大额交易监控系统,在观察到不正常的买盘出现后, 交易所是可以采取措施的,“这次光大事件证明,交易所还不太具备应付此类极端事件的经验。”
极端透支
根据证监会披露,光大证券16日累计买入成交72.7亿元,同日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但2012年末光大证券排除经纪业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之后可以动员的现金大约为30亿元。光大何以透支?
目前,中国证券交易的结算制度是分级结算,即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进行二级结算,证券公司与交易所、中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
一位证券公司高管介绍,客户与证券公司结算层面,需要全额委托。“当客户下单后,账户上有多少钱,才能交易多少股票,想买到超出资金的股票,是不可能的。”
交易所对证券公司的自营与资管等非经纪类业务,实行的是会员管理,交易结算制度有所不同。在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将数据报送到中登公司。根据中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登公司为A股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担保交收服务,即在T日过户证券,在T+1日16点后交收资金。一般而言,在每日交易开始前,券商需要按照上个月日均买入额的20%存入最低结算备付金。
因此,券商自己在交易所的交易,理论上,买入可以发生透支,但不可卖空。即卖出股票必须账上有相应的股票才能卖,但买入股票时当天可能发生透支。在当天交收完成后,交易所的清算系统对券商买卖股票的金额进行轧差,对轧差后的资金进行交收,超额部分,券商需要再交收前备足资金。
如果交收账户发生透支行为,中登公司可采取措施,如透支额1‰的日罚息、冻结证券、强制卖出等。
根据各证券公司的风险程度,中登公司每月为各结算券商确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这个最低备付金可用于交收,但不能划出,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须补足。中登公司每月(每月前3个营业日内)调整最低备付。”华南一位券商清算部经理表示,在此过程中,交易所不做前端检查,而将前端检查交给券商去做。
某大型券商自营部高管表示,该公司内部对于每个交易员或者交易部门的交易金额都有非常明确的限制,“券商管理多少资金,需要设定阀值,多了根本不可能下单进系统。”如果需要调整这个额度,不是自营部门自己就能够做的,“这需要跟公司内部资金部、清算部都进行申报,我们都不会出现透支情况。”这位人士表示。
该人士表示, “这次光大事件属于极端情况。”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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