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昨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福山油田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海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做出新的安排。
根据《通知》规定,海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通知》要求,海南省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做好供需衔接,满足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等重点用气需求,保障市场平稳运行。要严格执行政府的价格政策,不得单方面扣减居民气量或降低居民用气比例,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水平。
据悉,下一步,省物价局将根据上游购气价格变化情况,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省内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记者 程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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