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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时间:2013-07-08 17:46:4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导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综合提价幅度不大

  根据价格调整方案,此次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增量气两部分,并分别进行调整。其中,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85%的水平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1.95元。

  “从门站平均价格变动来看,此次价格调整的综合提价幅度较小,对下游企业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牛犁说,价格调整必然会增加用气单位的生产成本,但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天然气仍然具有很明显的成本优势,因此,不必过度解读此次价格调整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根据相关行业分析师测算,以尿素行业为例,价格调整后,气制尿素的生产成本预计每吨增加25元,与煤制尿素的生产成本基本持平。针对价格调整可能使用气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气价调整后,车用气价格相当于汽油价格的60%左右,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的办法,化解气价调整的影响。

  此外,天然气价格调整后,燃气发电、供热等其他行业成本会有所增加,对此将采取用气价格优惠或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等方式妥善解决。对玻璃、陶瓷、甲醇等产能过剩行业,天然气价格调整将起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

  也有人担心,对存量气和增量气的区别对待,可能在天然气领域形成新的“双轨制”,二者之间的价差或将搅乱市场秩序,滋生寻租等不法行为。对此,韩晓平认为,天然气属于特殊商品,从现行的管理办法看,要对存量气和增量气进行串卖和倒卖的确有一定难度。但此次调整也确实给下一步的市场化提出了新的问题,例如增量气和存量气价格如何顺利并轨、何时并轨?周期性的供求变动将影响天然气供给成本,如何把周期性因素纳入到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之中,也值得探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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