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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3年内向青海输送100亿千瓦时电量

时间:2013-04-19 09:51:00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钟秀玲
导读:4月16日,作为售电方的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同输电方的国网西北分部和购电方的国网青海电力公司,签订了《西北电网中长期跨省电能交易合同(新疆送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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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电外送

    4月16日,作为售电方的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同输电方的国网西北分部和购电方的国网青海电力公司,签订了《西北电网中长期跨省电能交易合同(新疆送青海)》,达成3年新疆跨省送青海100亿千瓦时电量的中长期合约。

    按照合约规定,从2013年到2015年,新疆电网每年将分别向青海电网送电30亿千瓦时、30亿千瓦时和40亿千瓦时。这是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国内第一个中长期合约,充分体现了依靠大电网配置资源的优势。

    青海作为新疆的相邻省区,电网的负荷特性和电源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新疆电力外送青海,不仅可以充分体现大电网配置资源的优势,实现损耗最低、输送效率最优,全面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及安全稳定运行水平,还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本次签订的10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合约中的20%将组织风电等新能源打捆外送,进一步拓宽了清洁能源的消纳空间。其余的80%外送电量将组织新疆电网内的高效、节能、脱硫、脱硝、环保的大型火电机组进行外送,相当于外送标煤272万吨。

    按照自治区有关“疆电外送”工作要求,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在加快建设“疆电外送”输送通道的基础上,主动服务发电企业,做好公平交易服务。近三年来,由于新疆电网新投产的发电机组容量增幅远大于用电负荷增幅,疆内公用发电厂,特别是火力发电厂机组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大幅度下降,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在努力开拓疆内用电市场的同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通过开展跨区跨省电量交易,加大“疆电外送”力度,不断提高新疆发电企业火电机组负荷率和年利用小时数,进一步提升煤炭能源的使用效率。据测算,仅今年新疆电网向青海送电30亿千瓦时,就可以在原来基础上提升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231小时,有效缓解利用小时数下降的局面。

    据了解,主要承担新疆向青海送电任务的是正在建设中的新疆与西北主网联网750千伏第二通道工程。该工程投资95.6亿元,途经新疆、甘肃、青海三省(区),线路全长2180公里,于2012年5月13日开工建设,将于今年6月比原计划提前3个月建成投运。(记者 钟秀玲)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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