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物价部门获悉,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2〕3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油价变化情况,2月28日起调整我省车用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销售价格。 据了解,根据市场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变化情况,将我省CNG销售价格调整为5.34元/立方米。CNG销售价格调整后,继续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用气实行差别价格政策,保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用气价格基本稳定。即:海口地区加气站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销售价格仍为3.76元/立方米;其他市县加气站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销售价格仍为3.96元/立方米;加气站对其他燃气车辆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5.34元/立方米。 CNG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做好产销衔接工作,保障市场供应;要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在加气站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车辆CNG销售价格。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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