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曹军舰 王伟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严重危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河南全省法院把打击重点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各种犯罪,判决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6日,河南省院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均是省法院近期作出生效判决、诈骗手段非常典型的养老诈骗案件,通过揭露其诈骗“手法”“套路”,有助于老年人切实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从而最大限度挤压犯罪分子的“行骗空间”,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社会氛围。
具体典型案例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某诈骗案
——以免费购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2021 年3月至4月份,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张某、邓某、史某等人,低价购进蚕丝被等产品作为道具,以开展家纺产品促销会的模式,编造“厂家将三千万广告费折成产品免费送”等谎言,通过虚假的厂家现场直播,诱骗老年人先行购买一张价值10元的购物卡。持有购物卡的老年人在选择购买标价1500元的蚕丝被并交钱后,第二天采取现场抽奖的方式,“中奖者”不仅能获得蚕丝被,还会将购买蚕丝被的钱款退还;如果没有被中奖,第二天也会退还1500元购物款和10元购物卡钱;未购买蚕丝被的退还10元卡钱,并赠送一条浴巾。被告人前6天均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宣传销售,活动至第7天,很多老年人放松警惕,对该活动的“真实性”深信不疑,大量老年人“自愿”花费1500元购买蚕丝被,被告人收到钱款后,突然卷款潜逃。该团伙以此方式在多地农村多次实施诈骗,累计诈骗金额达17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与部分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部分老年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深入农村地区,以免费赠送小礼品为诱饵,通过直播、抽奖、办卡等看似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包装,精心设计,花言巧语,骗取老年人信任,使老年人陷入免费购物陷阱,然后突然卷款潜逃的方式实施诈骗,属于非常典型的诈骗手法。老年朋友一定牢记“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吃大亏”,不要被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所迷惑,谨防上当受骗。
二、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投资养老为名实施非法吸收存款犯罪
【基本案情】
2016年1月,方某某(另案处理)成立河南省夕阳红溢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潘某某被任命为该公司客服部经理。该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宣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向社会不特定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吸收存款,宣称存款即获长寿红包和会员等级(存2万为亲情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9折优惠,利息3年共4800元;存3万为贵宾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8折优惠,利息3年共8100元;存5万为至尊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7折优惠,利息3年共15000元;存10万为金尊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6折优惠,利息3年共36000元;存20万为钻石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5折优惠,利息3年共75000元),并承诺三年到期归还本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方式。潘某某招聘客服部人员通过讲课、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外宣传公司融资政策,吸引公众存款。经审计,潘某某及其团队共发展会员536名,收取存款和各类养老服务费4484 万余元;已经通过支付本息及长寿红包的方式退还储户存款金额共计2185万余元,尚余2299万余元未予返还。潘某某所组织的客服部按其吸收存款金额的20%提取佣金,共支取佣金819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潘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判决:一、被告人潘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二、责令被告人潘某某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819万余元。三、依法追缴被告人潘某某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并优先退赔集资参与人本金。四、在案冻结的被告人潘某某银行存款及孳息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典型意义】
本案中犯罪分子宣称投资低风险、高利息、高回报的同时,还能享受不同等级的养老服务优惠,投资越多,优惠越大,诱骗老年人进行“投资”,许多老年人以为找到了理想的养老方式,把自己辛苦积攒的“养老钱”送到犯罪分子手中。老年朋友投资“养老项目”、购买“养老服务”前,一定要与家人商量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切勿盲目投资,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三、被告人常某某等人诈骗案
——以销售药品、保健品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份,管某(另案处理)出资成立昊弘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设立发书组、销售组、文员组等部门。按照诈骗话术对员工进行培训,针对全国各地老年人以出卖各种药品、保健品为名实施诈骗活动。发书组人员以健康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等名义给不特定老年被害人拨打电话,以免费赠送健康资料、评书机等为诱饵,获取被害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详细信息,赠送给被害人的健康资料、评书机等赠品中嵌入有力加寿片、首乌补肾酒、精杞参胶囊、参苓蛤蚧合剂、活申草首乌强身片等药品的宣传广告及联系电话,还通过电视购物广告进行宣传引流,诱使被害人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由柳某等人冒充药品厂家的客服人员接听电话,哄骗被害人会安排专业指导老师与其联系,随后便将被害人的信息资料汇总统计后分发给销售组,销售员随机冒充所推销药品的厂家指导老师、专家助理、医生等身份,单独或者相互配合与被害人电话联系,运用诈骗话术通过探寻问诊、分析病情、危机描述引出产品,并夸大药品疗效,不论被害人患有何种病症,均谎称所推销的药品等能够予以彻底根治,哄骗被害人以货到付款方式购买所推销的价格虚高的药品等,后期销售员再以推销活动即将结束,需要调换其他药品、为被害人建立医疗档案、开展义诊活动等各种虚假理由,继续对被害人实施诈骗。被告人常某某任销售三组组长,参与诈骗金额609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昊弘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属于三人以上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犯罪集团。常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被告人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并骗取老年人的财物,酌情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常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四年一个月不等的刑期;责令各被告人按照其参与的诈骗金额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典型意义】
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患有各种疾病或者被健康问题所困扰,容易“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先以免费赠送健康资料、评书机等物品为诱饵获取被害老年人的信息,诱使被害人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再冒充药品厂家的客服人员、健康指导老师、专家助理、医生等身份接听电话,运用诈骗话术,通过探寻问诊、分析病情、危机描述引出产品,夸大药品疗效,谎称所推销的药品能够彻底根治老年人所患各种疾病,哄骗被害老年人高价购买所推销的药品、保健品;最后再以优惠活动即将结束,需要调换其他药品,建立医疗档案,开展义诊活动等各种虚假理由,诱骗老年人持续不断、大量高价购买其推销的药品、保健品,直至没有能力继续购买为止。往往给老年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依法应当从严惩处。老年朋友一定牢记,“天下没有包治百病的万灵药”,治病要到正规医院和诊疗机构,切勿通过电话、广播、电视广告等形式进行所谓疾病诊疗,盲目相信不法分子推销药品、保健品的超强功效,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之中。
四、卫某诈骗案
——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卫某系小学教师,明知被害人不符合办理提前退休、升学条件,自己也没有能力帮他人办理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仍以需要钱疏通关系为名,骗取被害人郭某某、刘某某等24人,共计93万余元。赃款被卫某用于个人消费和“以新还旧”的方式归还给已经发觉事情败露的被害人。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卫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卫某多次实施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卫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犯罪分子明知被害人不符合办理退休条件,谎称自己关系广、背景硬、能办事,以需要钱财疏通关系为名,骗取老年人财物,不仅侵害老年人经济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养老政策的公信力。对于这类骗局,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不要相信只要有关系、敢花钱就能办成事的所谓“潜规则”,需要办理养老保险相关业务,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办理。
五、常某某等人诈骗案
——以投资收藏品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2016年至2019年5月,被告人常某某先后设立金贝文化传播公司、金都文化传播公司和瑞聚源文化传播公司,购买少量纪念币和其他收藏品,伙同被告人周某、黄某等20余人,每天拨打大量电话,专门选择老年人,以赠送礼品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到公司,向老年人虚假宣传给付高额利息、定期回收、高价拍卖等“高回报”承诺,引诱老年人高价购买“第四套人民币大全套”“珠港澳连体钞”“加拿大连体整版钞”等纪念币收藏品,每套以三千元至九千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出售。为防止购买纪念币收藏品的老年人的儿女发现而罪行败露,便以纪念币收藏品如保管不善将失去价值为借口代其保管,将老年人已购买的纪念币收藏品留在公司,作为诈骗工具继续向其他老年人销售,而对不再购买要求退款的老年人拖延拒不退还。直至案发,该犯罪团伙共诈骗被害老年人87人,诈骗数额共计659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常某某、周某系主犯,且拒不交待赃款去向。判决:被告人常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18名同案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处以相应刑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犯罪分子抓住部分老人有投资理财需求,但对新事物缺乏深入了解,辨别能力、防范意识不强,利用投资收藏纪念币、纪念钞作为手段,以“高回报”为诱饵,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为防止老年人的儿女发现,又以收藏品保管不善将失去价值为由代为保管,实际是作为诈骗工具继续诈骗其他老年人。在不法分子的精心布局下,众多老年人一步步落入陷阱,最终上当受骗,给老年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本案案发后,犯罪分子拒不交代赃款去向,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了较重的刑罚和财产刑。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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