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公布,安徽省阜阳市201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之调整,其中下限为2305元,上限为11523元。
据介绍,2012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091元,月平均工资为3841元。从今年7月至2014年6月,我市职工可在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52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05元。职工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按上限缴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
从今年7月至2014年6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41元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缴费确有困难的,可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05元为缴费基数(由本人自主申报确认)。
有关人士介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决定缴费额的多少。同时,它的高低还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缴费基数高社会保险待遇就高,反之就低。比如,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640元/年(3387元/月),我市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32元,上限为10161元。而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再次上调,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会进一步提高。(记者 储继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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