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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时间:2013-06-02 11:51:31  来源:新浪江西  作者:杨建智
导读: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获悉,为积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南昌市将投入62亿余元,通过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的方式,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部符合条件的24万被征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5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获悉,为积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南昌市将投入62亿余元,通过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的方式,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部符合条件的24万被征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按照新出台的《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南昌城市规划区(包括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区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低于0.3亩(含)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年满16周岁(含)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在册农民(含转为非农业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可以享受该养老保险政策。据调查统计,截至2012年底,南昌城市规划区内符合保障条件的失地农民有24万人。目前,大部分人仅参加了每月只有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新出台的《办法》,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于政府、集体和农民个人。其中,政府给予的一次性缴费补贴占总额的60%,来自市、区政府按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集体和农民个人缴纳另外40%部分,集体可视经济状况自行决定补助比例。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行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选定后不得更改。同一被征地农民,个人无论自愿选择哪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均享受同等数额的政府参保缴费补贴,缴费补贴只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不得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个人。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不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不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均不能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参保缴费补贴。

  据悉,南昌市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历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申报参保和缴费工作,11月底前将历年计提的社会保障资金拨付到位,12月底前完成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省级统筹的工作。(记者 杨建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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