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健康中国 > 保险与法

太平洋人寿营销员虚假宣传产品误导消费者

时间:2013-05-31 14:59:58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安徽省太湖县的朱先生对本网投诉太平洋人寿,表示该公司营销员虚假宣传产品条款,涉嫌骗保。

  近日,安徽省太湖县的朱先生对本网投诉太平洋人寿,表示该公司营销员虚假宣传产品条款,涉嫌骗保。另据记者了解,朱先生在购买太平洋人寿金瑞人生(B款)终生保险产品之后,太平洋人寿并没有对其进行电话回访,违反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朱先生称,2011年4月,太平洋人寿营销员向其推荐金瑞人生终生保险产品,并表示只要每月存500多元十年后就能够一次性领取11万元,在营销员的鼓动下,朱先生为自己的儿子购买了该款产品。购买之后才发现,该产品并非如营销员所说每月缴一次保费,而是年缴保费,按照朱先生购买的日期,每年4月一次性缴清当年保费6200元。

  让朱先生没想到的是,2013年4月,他到太平洋人寿网点才了解到,他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并非如营销员所说十年后可领取11万元,而是要等到被投保人(朱先生的儿子)年满60周岁后,每个月可领取一定金额的养老金,但具体每月可领多少钱,现在完全不能确定。而朱先生在2011年为儿子投保时,他的儿子仅22周岁,也就是说,要等到近40年之后,朱先生的儿子才可以领到养老金。

  对此,朱先生大呼上当,欲退保,却被告知如退保仅能退回3000元,而他已经交了两年保费,即约13000元。

  记者了解到,朱先生买保险时,太平洋人寿并未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出电话回访,导致朱先生并不了解保险产品条款内容,被销售人员误导,且不清楚退保要承受巨大损失。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联系太平洋人寿相关负责人,但截至记者发稿,依然未收到回复。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