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的通知》,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同时省农险办将五个主要种植业保险费率降低10%,并适当降低起赔标准和免赔率。
此次调整优化农业保险费率,主要是针对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等五个主要种植业保险品种,从保险费率到起赔标准、免赔率都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保险费率在其原有5%的基础上降低10%,达到4.5%。同时在农民缴纳保费不增加的基础上,将原有的每亩保险金额300元、400元、500元和600元四个档次相应提高11%,达到334元、445元、556元和667元。“目前的费率水平在全国已属中等偏下,费率降低和保险金额增加,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利益。”省政府金融办保险处有关人士说。
此次调整,起赔标准和免赔率变化较大,一般保险责任起赔点由30%降至20%,旱灾、病虫害责任起赔点也由70%降至20%,并将各生长期赔付标准全部按最高标准执行。免赔率方面,旱灾、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免赔率由50%降至30%,发生80%以上损失率时,考虑收割成本,理赔时按绝收(损失率100%)计算。
据悉,新的条款费率从今夏农作物开始执行,预计每年全省农险将增加赔付2亿元左右。(赵伟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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