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从打击市场欺诈,治理商业贿赂等入手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推行“阳光保险”,有效地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度时期以来,保险代销网点,营销部、保险中介商等保险机构如雨后春笋,在城乡各地遍地开花。由于监管缺位,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欺诈误导、商业贿赂等现象突出,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云阳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打击市场欺诈、治理商业贿赂等行为入手,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建立从源头治理保险行业不正之风的承保新机制。
建立保险监管部门、安监、劳动保障部门与监察、公安、司法及其它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强化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依法打击保险欺诈和占用挪用保险资金、非法保险交易、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被保险者合法权益。
建立相关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辖区内各保险机构的一切活动,县金融办坚持每月向上级报告情况并积极协助保监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成立同业协会,订立同业自律公约,通过同业自律公约约束保险行为,建立自我监督机制维护保险同业市场秩序。
出台制度规定,要求各保险机构必须将各行业、各类别的承险条款、费率、理赔比例、服务承诺、出险时限,经办人联系电话及办公地点等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同时在承险时要正确解释客户咨询的有关问题,不得回避或隐瞒涉及客户相关利益而应当告知的各项规定,不得有意误导客户,不得对同业公司条款及费率向客户作对比性宣传。
通过这些措施,推动各保险机构切实做到保险条款公开透明、服务客户便民高效、重诺履约取信于民、各项承险、理赔服务完全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当地金融监管、监察等部门共受理保险机构违规违约举报2起,核查处理1起,处罚款1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保险领域的市场欺诈、商业贿赂等行为,推进了“阳光保险”的广泛实施。(胡湛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